东凤镇和泰村垃圾收集点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各潜在报价人:
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东凤镇和泰村垃圾收集点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一、 采购项目名称:东凤镇和泰村垃圾收集点改造工程
二、 项目编号:GDZY2018102216
三、 采购项目中介预算金额:¥708656.42元(含税)
四、 报价上限价为¥637790.78元(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43861.87元(不含税)。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东凤镇和泰村垃圾收集点改造工程。
2.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22 日 下午15:00)前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
六、 报价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格式自拟提供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格式自拟提供声明函)
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报价,且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8. 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且购买了磋商文件。
七、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8年 11 月 9日上午08:30至2018年 11 月 15 日下午17:3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横栏镇富横中路华泽三街3号中远大楼七楼)进行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报价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22 日 下午15:00;
九、 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横栏镇富横中路华泽三街3号中远大楼七楼开标室)
十、 磋商时间:2018年 11 月 22 日 下午15:00;
十一、 磋商地点: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横栏镇富横中路华泽三街3号中远大楼七楼开标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 11 月 9日至2018年 11月 15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地 址:中山市东凤镇兴华东路39号
联 系 人:徐生 电 话:1379071631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横栏镇富横中路华泽三街3号1层2卡、7层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1522090836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徐生 联系电话:137907163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吴小姐 联系电话:15220908367
发布人: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