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沥涌与北部排水渠交界处排灌站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淋沥涌与北部排水渠交界处排灌站工程已由 东升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市东升镇兆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bfb} ,招标人为中山市东升镇兆龙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中山市东升镇,新建2台37kw排灌站,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设计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中介预算价为981658.54元。工期100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淋沥涌与北部排水渠交界处排灌站工程招标具体内容以本工程招标设计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的全部内容为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水利行业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与企业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
3、诚信要求:
①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有信用中国水印)作为未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复核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提供给评标专家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如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文件未提供信用报告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②投标单位须完成“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信息填报(提供相关证明)。同时,不接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未记有不良行为记录。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登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复核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提供给评标专家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如查实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被记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有效期内)或投标文件未提供查询页面截图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其他要求: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专职安全员(或安全主任)须取得水利行业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报名成功且购买标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各投标人,请在 2019 年 3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3月 28日 17 时 30 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横栏镇富横中路华泽三街3号中远大楼7楼;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5220908367/0760-87565688)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介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若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申请注册的,打印注册信息加盖企业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所需资料的打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升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zs.gov.cn/dsz/)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东升镇兆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山市东升镇兆龙路1号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富横中路华泽三街3号中远大楼7楼
邮 编: 528414 邮 编: 528478
联系人: 吴工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13590999214 电 话:15220908367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994245082@qq.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2019年3月22日
备注:评标办法(一次平均值法)